一、 招聘制度
根据《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章程》规定,依据协会工作的实际需求来规划秘书处人力资源,招聘工作人员由秘书处拟定报告,经秘书长审批后,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由报会长审批。
二、 入职手续
1、协会工作人员需办理入职手续后方可上岗,否则不予入职。以入职时间开始计薪。
2、新进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实习生提交以下资料: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之后补齐。
三、 转正制度
协会在一个月内与新进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高不超过6个月,表现优秀的可提前转正。
四、 晋升制度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晋升由会长提名,经会员大会审议。
五、 离职制度
1、秘书处工作人员离职时,必须提前30天提交有亲笔签名的书面辞职报告,经秘书处批准后报会长同意审批后,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试用期工作人员离职时提前3天提交离职报告。
2、因故需要辞退工作人员时,秘书处需提前30天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由工作人员本人签收。被辞退工作人员务必在30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辞退试用期员工,协会需要提前3天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由工作人员本人签收。
六、 薪酬制度
1、秘书处工作人员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工作业绩、所担任的工作岗位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基本工资:根据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岗位重要度、个人资质等,确定薪资水平,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来发放,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七、 培训制度
1、由秘书处统一安排的培训,参训工作人员需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准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做旷工处理。
2、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进修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专业素质技能培训两大类。
八、考勤制度
1、考勤内容包括:出勤、出差、旷工、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等。
2、秘书处须严格管理每名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专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为计算工资提供依据。考勤表由考勤人员填写,秘书长负责签字,并交秘书处备案。
3、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1:30,下午: 13:30——17:00。
4、其他假期参考国家相关规定。
5、发生下列情况,作旷工处理:
A、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擅自不参加工作;
B、 准假期限已满,事前不办理续假手续擅自延长假期的;
C、捏造理由或假造证明请假,欺骗组织;
D、在工作期间,做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E、拒绝完成本职工作或拒绝接受领导临时分配任务;
F、迟到、早退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
有旷工行为的,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处罚。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可按照秘书处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赔偿金。
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