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连续获得浙江省民政厅授予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AAA社会组织,前身是浙江省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成立于1992年1月,2013年11月变更为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现协会成员200余家,是面向全省,由从事家用电器商品生产、流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曾受浙江省商务厅主管,行政现已脱钩;现协会成立中共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支部委员会归属于中共浙江省商务厅行业协会商会委员会领导。
协会成立以来,在省商务厅、省民政厅及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总会的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规范、自律、服务为定位,广大会员单位齐心协力,为政府、社会、会员服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扶贫助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 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组织会员与行业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协会政府部门搞好家电行业管理,并接受政府有关行业职能委托。
二、 协会加强党建工作。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书记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两学一做”,做好政府、社会、企业、会员三大服务,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协会向心力与凝聚力。
三、 协会严格按照协会章程举行一年一次的会员大会,一年两次的理事会议,一年四次的会长会议,有利于会员单位间互动交流,加强厂家和经销商的联系;并组织交流国内外企业经验,积极组织行业展览会、展销会、推广会等活动,活跃我省家电市场,推动家用电器行业发展,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四、协会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不忘初心,承担社会责任,在扶贫助残等公益方面,协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并成立浙江家电“春雨”义工服务队,活跃在全省城市社区服务中、协会成员单位自发捐款帮助白血病儿童、资助贵州黔东南州60名贫困学生,协会在中秋节、端午节、腊八节等传统节日深入社区看望孤寡老人、贫困家庭以及智障残疾孩童,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五、协会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制,使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为更好履行各项责任到位,专项成立“浙江家电青联专委会、妇联专委会、集釆专委会、宣传联盟专委会、延保专委会”,协会在宣传方面建立了浙江家电网站、《浙江家电协会微信公众平台》、《浙江家电》月刊等信息平台和纸媒,及时报导业内动态,上传下达国家相关政策,向政府提供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承接业务;16年省消保委“新消法”进社区活动,省商务厅18-19年全省消费月承办活动以及19年省商务厅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釆购对接会承办等。
为了进一步适应政府职能转移的需要,协会将加快规范完善步伐,继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加大服务力度,打造建设“浙江家电”金名片,促进行业自律,强化“诚信”行业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为建设浙江家电行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