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家电在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在互联网+的今天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
(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
对上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协会各成员单位的宣传监督与执行,使家电协会能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
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