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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举行第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
来源: | 作者:家电流通协会 | 发布时间:2020-08-07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5日上午,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李学忠、省政府副省长陈奕君、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宣读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重要批示,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章根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修订稿)》草案、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建议人选、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提名人选,选举出28位第五届消保委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提名人选,听取了第四届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明确,浙江省消保委新一届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优化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以务实的作风、改革的精神、奋斗的情怀,全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李学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浙江省消保委要紧紧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站位、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地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消保委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浙江省消保委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干在实处,为“重要窗口”建设争光添彩;密切协同,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消费维权格局。

        省政府副省长陈奕君强调,这是浙江省消保委成立14年以来,一次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会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我省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深入实施争先创优行动,奋力实现“两战赢”“两手硬”,促消费既是“六稳六保”的“重头戏”,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省消保委承载的使命和责任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会议规格之高、覆盖之广前所未有。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组织的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已是全球共识,省消保委要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放心消费的建设者、畅通双循环的连通者、消费环境社会共治的协同者,进一步倡导重品质、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风尚,增强全社会的维权意识,提振全社会的消费信心,把“放心消费在浙江”的品牌打响、打好,把消费环境打造得更优,把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放得更大,为我省建设“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表示,消费已连续六年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专门提出,要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积极作用。浙江省消保委在新起点上应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彰显更大作为;在推进新消费领域治理上作出更大探索;在提高消费矛盾化解效能上提供更好经验,从而推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推动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章根明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要认真学习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领会李学忠、陈奕君、朱剑桥三位领导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全省各级消保委组织抓好消费维权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司其职,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有效履职,持续打响“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全力推动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自社会各界的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72名委员、省消保委专业委员会成员、消费维权义工代表、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