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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家电流通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3-24 | 92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目的


根据《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章程》规定,为加强协会的印章和文件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协会各类印章和文件的使用和管理。


三、职责


协会印章(含法人章、协会公章、财务章等)指定专人保管。


四、印章使用程序


秘书处或者会员单位适用协会印章需填写印章使用表(电子版也可),由秘书处审核,秘书长签字方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协会印章;


2、若该印章不再使用,或启用新印章时,需将旧印章作废;


3、专人需要认真保存各个时期印章。


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印章使用申请      年      月     日


使 用 人


印章内容


秘书处审核


秘书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