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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家电流通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3-24 | 1034 次浏览: | 分享到:

招聘制度


根据《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章程》规定,依据协会工作的实际需求来规划秘书处人力资源,招聘工作人员由秘书处拟定报告,经秘书长审批后,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由报会长审批。


二、入职手续


协会工作人员需办理入职手续后方可上岗,否则不予入职。以入职时间开始计薪。


新进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实习生提交以下资料:彩色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之后补齐。


三、转正制度


协会在一个月内与新进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高不超过6个月,表现优秀的可提前转正。


四、离职制度


1、秘书处工作人员离职时,必须提前15天提交有亲笔签名的书面辞职报告,经秘书处批准后报会长同意审批后,并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试用期工作人员离职时提前3天提交离职报告。


2、因故需要辞退工作人员时,秘书处需提前30天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由工作人员本人签收。辞退试用期员工,公司需要提前3天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由工作人员本人签收。